描述
描述
描述

广播站播音部播音管理制度

浏览:3427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9-13 分类:学工在线-规章制度

“校园之声”广播站是东方学院一个“有声”的媒介,现是由院团委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播音部是一个直接用声音进行宣传的部门,肩负着宣传学院时事新闻,树立学院优良形象的重大责任。

为了规范“校园之声”广播站播音工作,提升播音质量,加强播音员的素质及管理,特制订《“校园之声”广播站播音部播音管理制度》如下:

一、稿件制作及审核制度

1、稿件制作要求

(1)内容:

稿件内容依照各栏目风格而定,内容丰富,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要能体现一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要具有一定的思想高度。有内涵,有深度。

(2)格式:

播音部的稿件制作使用统一的模板,正文字体类型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固定值20磅。英文字体类型为TimesNowRoman。开播、插播和收播词字号为黑体,其他要求遵照正文。“开播”、“插播”及“收播”等字样需用中文条件下的“【】”修饰。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正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整齐美观,格式清晰。

2、稿件审核要求

各栏目由播音员将稿件制作完成后,交予组长进行初审并签字,审核通过后交予分管部长进行终审并签字。播音稿件由(副)站长不定期检查。签字后,方可播出。故要求播音员提前一个星期将稿件制作完成,才能保证在正式播音之前完成所有的审核过程。

各负责人审核稿件的同时,要填写“播音稿件审核表”,将其附在播音稿件的前一页,以便存档。

交付审核的时间由各栏目组长制定。未完成审核程序的稿件不得播出。

在此特别提出,新闻类节目内容应保证时效性,不能提前一个星期制作完成,故新闻类节目的稿件由组长审核完成后,由分管部长或(副)站长中一人进行终审即可。

为保证稿件的质量,(副)站长、分管部长及各组长要负起责任,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新闻类节目的审核,更应该严格要求。

3、稿件存放要求

每次播音结束之后,由专人负责稿件的存档。将各栏目的稿件分装在指定的文件夹内,按照播出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存放稳妥。

二、日常播音工作制度

1、各栏目组的播音员应在正式播音之前15分钟到岗,进行准备工作,如熟悉稿件、配乐等。各栏目组要切实保证节目播出的质量,节目播出过程要流畅,严禁出现长时间空音现象。

2、各栏目组播音员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勤加练习,以应对播音工作实际中突发的各种情况。播音部将加强指导,制定应急预案,保证节目按时按质按量播出。

3、节目播出过程中,播音员无权自行插播未经审查的稿件。实际情况中,确实需要插播的,插播稿件前要附上稿件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有采编部同意播出的意见和播音部关于插播时段具体安排的意见。

4、播音员、导播、节目监制在播音过程中,需在播音室中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坚守岗位,播音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岗。播音过程中,播音室内工作人员不得有大声喧哗、四处走动等打扰播音员播音的行为。

5、播音员应对各自负责的栏目提起高度的重视,按时到岗,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请假。如必须请假,请遵守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6、播音员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各栏目组长和分管部长提出申请。请假时需说明请假理由,各栏目组长应根据情况作出是否予以准假的决定。申请得到批准后,由组长安排代班播音员,提前让代班播音员熟悉稿件,了解该栏目的播音风格,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如出现临时状况需请假者,应直接向播音部长请假,得到批准后再告知分管部长和栏目组长。)

7、每位参与栏目播音工作的人员(包括播音员、导播、监制)播音结束后必须在播音工作考勤本上签到。

此考勤本为一项监督各成员工作的措施,也是每学年末各成员工作的凭证,故请每位工作人员在正式播音前严格填写考勤本。考勤情况由指导老师、副站长、部长及各分管部长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请广播站其他部门的成员监督工作。

以上播音部播音管理制度,请播音部各成员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让我们的播音工作和谐、有序地顺利进行。


热点新闻
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