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申报本科新专业的公示
浏览:2600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6-20
分类:
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需求,现将2013年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持有异议,
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需求,现将2013年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持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
通过审核向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申报材料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316-605882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