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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市卫健系统,2022年招聘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人才公告

浏览:2614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0-09 分类:就创服务-招聘信息
湖南常宁市卫健系统,2022年招聘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人才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常宁市卫生健康局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卫健系统辅助人员(非编制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名称、数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在常宁市卫健系统工作的临聘人员报考市直和社区医院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岗位名称、数量、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辅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85名。其中护理专业68人、影像专业2人、药剂专业9人、检验专业6人。报考人员必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岗位相适的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护士岗位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阅读原文。

附件1:常宁市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需求人数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需求人数

1

人民医院

护士101+药剂1

12

白沙中心卫生院

护士3名卜药枷名

2

中医院

护士10名,影像药剂区,检验

13

柏紡中心卫生院

护士1 药剂1检验1

3

妇幼保縫院

护士 8药剂1

14

官岭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 1+检验1

4

中心医院

护士4名,1

15

三角卫生院

护士2+检验1

5

第二人民废院

护士 6

16

胜桥卫生院

护士 2

6

第四人民医院

护士 3

17

烟洲镇卫生院

1++药剂1

7

第五人艮医院

护士3

18

大堡乡卫生院

护士2+药剂1

8

第六人民房院

护士 5

19

塔山乡卫生院

护士 1

9

荫田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 2

20

湖卫生院

药剂1+检強1

10

罗桥中心卫生院

护士 2 检验1

21

河卫生院

护士 1

11

洋泉中心卫生院

1

舍讦:护士68•影像2名,袴剂9名卜检验6

扱考条件:1、年龄30岁以下:2、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岗位相适的专业:3.护士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卫健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 2022年10月7日。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8:00至10月13日17:00止。报名方式: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遵守防疫规定,扫码戴口罩,事先填写好疫情防控排查承诺书(附件3)。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请于10月8日8:00始至10月9日12:00止到各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料,由乡镇卫生院初审后,将报名人员的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汇总花名册在10月9日15:00前报局人事股。报考市直和社区医院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8:30开始至10月13日17:00止,到常宁市卫健局人事股3307-3308室报名。所有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

①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1张贴报名表,1张交工作人员,照片背面备注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e.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市纪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操)两种形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由卫健局招考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通过面试(实操)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市直和社区医院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操)。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由卫健局统一组织笔试。达不到1:2的比例,经局党工委研究可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实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卫健局招考领导小组监督指导。面试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总分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5、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体检有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向局招考领导小组申请按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6、考察。卫健局招考领导小组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局党工委。

7、公示。经卫健局党工委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卫健局、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三方合同。无工作经验者首次聘用试用期半年,有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三个月。

本方案由常宁市卫健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卫健局党工委研究决定。

 

来源:常宁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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