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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关于期末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35567 作者:教务处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时间:2018-06-20 分类:新闻-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各二级学院、临床教学基地、实验中心、教研室:

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阶段,按照我院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教学评估工作,包括期末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学期工作考核与总结等。为达到预期效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625日—201876日(第1718周)

二、组织部署

各教学单位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安排期末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做好动员,保证各项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评教

各班班主任、学生干部要认真组织评教工作,要求参评学生真实、负责的反映教师教学情况(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需参评)。参评学生人数每班不少于总人数的2/3,以不记名方式进行,力求评教结果公平、公正、有效。

各班学委将本班评教统计结果审核并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后上报各二级学院教秘。教秘将本教学单位所有教学班的学生评教信息表抽样样本,以及班级统计表、评教结果统计表(电子版)于629日(17周周五)前报教务处教学质控科,教务处教学质控科将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结果(电子版)汇总后,于74日(18周周三)前分别反馈到各二级学院及教研室,以便各教研室及时录入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表。

四、教师评学

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要认真组织好教师评学工作。任课教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教师评学信息表(以本学期实际上课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各二级学院教秘于74日(18周周三)前将教师评学统计表(电子版)收齐后交教务处教学质控科,教务处教学质控科负责汇总后将评学结果提交学生处,学生处将评学情况反馈到各教学单位,以促进班级的管理和学风建设。

五、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总结

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教师要认真、如实填写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考核表并做好教学工作的总结;教研室主任要组织好同行评教工作,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的综合考评。评价结果要真实反映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包括本教学单位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的差异。请于201879日(19周周一)前,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和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盖章后,各系取回,“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和个人工作总结”将作为教师学期教学工作业务档案,由二级学院保存。

六、做好期末教学资料的存档

各二级学院应做好期末教学评估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包括本学期所开课程(含实验)的教学进度表、教学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期初教学检查资料、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期末教学评估资料、科研活动资料、毕业论文资料、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及工作总结等。

七、临床教学基地要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和阅卷工作,严格按照阅卷标准评阅试卷。

附件:

1.学生评教信息表

2.班级学生评教统计表

3.全院学生评教统计表(电子版)

4.教师评学信息表(电子版)

5.全院教师评学统计表(电子版)

6.教研室教师教学评价表(同行评教)(电子版)

7.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及工作总结表

 

教务处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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