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实验中心、电教中心、临床教学基地:
为贯彻落实田院长2014年工作要点 ,教学工作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初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形式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本学期第1周(2月24日)—第2周(3月7日)进行。
期初教学检查形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抽查为辅。
二、检查内容
(一) 本学期开课准备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进度;所开课程任课教师的落实到位情况;教师的备课情况;电教设备的准备情况;实验设施的准备情况。
(二)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确保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学生教材、教师用书发放到位;教师授课计划、教师前四周的教案、课件、平时成绩登记册等教学文件准备齐全、规范。
(三)期初教学运行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检查了解各年级班级所开课程教师(包括大学、外聘)到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沟通、解决。
(四)制定教研、教改、科研计划
各二级学院所属教研室要制定好本学期的教研、教改、科研等活动计划并报教学领导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生学习情况
检查学生的返校和到课出勤情况。
(六)重点关注期初教学秩序情况。杜绝上课地点通知不到位,上课后找教室的现象发生。
(七)教学文件的归档情况
归档上学期的教学文件。教学文件主要有: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研教改活动记录、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记录、教师听课记录、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班级教学日志、教学工作总结、实习实验资料、学生毕业论文的相关资料、上学期专职教师的基本信息等。
(八)报告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变动情况。
(九)各临床教学基地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自查的形式进行对照检查。
三、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期初教学自查,切实了解期初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解决,妥善处理。需要教学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及时对期初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汇总表、教研室工作计划。(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院办公网于3月10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教务处对各院、系的自查汇总表和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教务处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