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的文件要求,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意义,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317—8554989。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