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7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所学学制为普招全日制,学历均为第一学历。
4、往届生应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
序号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临床医学 | 20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年龄计算 时间截止 至2023年 6月30日。 硕士研究 生30周岁 (含)以 下,本科 学历28周 岁(含) 以下,专 科学历25 周岁(含) 以下. (临 床医学专 业取得执 业证和规 培证或硕 士研究生 年龄放宽 至32岁) | 取得执业证和规 培证或硕士研究 生免笔试 |
2 | 护理学 | 2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因实际工作需要 护理专业净身高 不低于160cm | |
3 | 医学影像学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
4 | 药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
5 | 中药学 | 4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
6 | 会计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
7 | 公共事业管 理(卫生方 向 )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
8 | 汉语言文学 类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男性 | |
9 | 中医学或中 西医结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专升本) |
四、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③所有学历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取得执业类证书、规培证者提供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⑤护理专业专科学历,需提供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成绩单;
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1,填写内容请控制在一页内)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
2、网上报名:有意向者请把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sk6258182@163.com
3、现场报名: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
六、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方式
1、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试卷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护理专业按1:1.5),笔试有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面试。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达不到1:2比例的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降低面试比例。
4、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服从医院岗位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医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技能等。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认真遵守招聘纪律要求,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规和纪律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西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6-6258182(人事科)
来源:西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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