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需求,现将2014年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持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
通过审核向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1: 中医养生康复学
附件2: 中西医临床医学
监督举报电话:03166058826
邮箱:dfxyjw@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