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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浏览:7689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9-24 分类: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信息员工作的意义

学生信息员队伍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力量,主要进行教学一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和学的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生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工作热情,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热心参与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尊重师长,与同学关系融洽,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生信息员的职责

(一)经常听取、收集所在班级学生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对于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给教务处。

(二)关注、了解学院或院(系)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改革工作的信息与动态,并在同学中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有关教学工作的调研活动,鼓励每学年撰写一篇关于教学质量相关的调研报告。

(三)根据教学情况每月填报一次《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信息员汇报表》,由各院(系)学生信息员负责人汇总整理后报教务处。

(四)帮助组织网上评教工作,努力提高班级同学评教质量。

(五)积极参加学院教务处组织的相关活动,完成学院、院(系)布置的相关工作。

四、学生信息员的组织、聘任与管理

(一)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负责聘任。聘任程序为:每年9月份由院(系)选拔推荐(每个班级1名)学生信息员人选,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信息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颁发聘书。一经聘任,学生信息员将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二)学生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到期自动解聘;教务处负责对全院学生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学生信息员将随时予以解聘。学院对解聘信息员的班级要及时补报信息员。

(三)教务处从每个学院(系)选拔1名信息员组成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员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委员会成员在教务处领导下,管理信息员队伍,组织完成日常学生信息工作。

(四)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工作会议,听取学生信息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员提供的教学信息,汇总、整理后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

(五)教务处为信息员提供有关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文件、资料,并负责将学生信息员撰写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教学研究论文等编入教研教改动态,发布在教务处网站上。

(六)学生信息员与普通班委享有同等待遇,信息员工作委员会委员与骨干班委享有同等待遇,所有信息员均在学生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七)教务处根据信息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效果,每学年末举行一次“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优秀学生信息员”评选活动,对优秀学生信息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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