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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书写规范与评价细则

浏览:8872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9-24 分类: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教案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授课前组织教学过程的方案,是教师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备课环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教案的基本要求
    (一)教案编写是教师进行教学准备的具体化过程,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中介,教师在讲授课程前必须有高质量的教案。
    (二)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教案要有所区别。
    (三)教案的书写主要以教学单元为准,可以章、节或篇为一个单元。
    (四)教案中的教学环节应齐全,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对课堂教学有很好地指导作用。
    (五)教案应按照学校统一格式书写,无论是纸质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在教学文件中。
    (六)教案整洁、无破损,书写清楚工整、图表规范。
    二、教案的书写内容
    (一)一般项目填写完整,包括:姓名、学科、时间、班次、主讲教师及教学单元题目。
    (二)教学要求:简要注明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全面、适当。
    (三)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是教案的主体部分,尽可能表述详细、全面,并明确教学的重点内容,难、疑点解析清楚。
    (四)教学方法:教学方法设计注重启发学生思维,提倡采用PBL(基于问题学习)等方法,并结合讲授内容合理运用教学辅助手段。
    (五)时间安排:应标明总体安排及每部分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
    (六)课堂测验及作业:授课教师根据讲授内容拟定测验题目、复习思考题及课后作业,并布置给学生。
    三、教案质量评价
    (一)评价范围: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包括理论课与实验课。
    (二)评价标准:依照《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
    (三)评价方式及要求:
    ⒈教案评价工作分教务处和院、系、教学单位两级开展,主要以系自评为主,学院定期抽查;
    ⒉各分院、系、教学单位的教案评价由各分院、系、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每学期开展一次。在课程结束后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评价,填写《教案质量评价表》,并将评估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各类材料由教务处存档。各教学办公室、教务处对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后,于新学期开学时报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
    (四)评估结果的管理
    ⒈在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教案,除及时将意见反馈外;还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提高教案质量;
    ⒉每学期的教案评价结果可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项指标,记入教师档案。
    四、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教案质量评价表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课程名称


    授课专业


    项  目

    评  价  内  容

    得 分

    教学目标

    (20)

    总体教学设计符合课程教学目标,

    对各类知识掌握程度要求明确(0~10)


    教学思路清晰,目的明确,符合大纲要求(0~10)


    教学内容

    (50)

    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0~10)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0~10)


    教学重点突出,标明所要解决的疑难点(0~10)


    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提高学生

    运用知识的能力(0~10)


    教案信息量大,内容充实,设计新颖(0~10)


    教学方法

    (20)

    教学方法设计灵活多样,有新意,

    师生互动性强(0~10)


    根据内容,恰当有效地使用教学辅助手段(0~10)


    其他

    (10)

    作业及思考题设计合理,能启发学生思维(0~5)


    教学时间分配及安排合理;

    教案清楚工整、文字简练、图式规范(0~5)


    综合评价:

     

     

     

    评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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