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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管理规范

浏览:17779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9-24 分类: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是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为使教学检查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教学检查管理规范。
    一、教学检查的依据和时间划分
    1.依据
    教学检查工作应严格依据学院教学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
    2.时间划分
    按照教学流程,教学检查工作分为学期初检查(期初检查)、学期中期检查(期中检查)、学期末检查(期末检查)和平时检查四项。
    二、期初教学检查(开学前1周~开学第2周)
    1.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任务、课程表、教学大纲、师资、教材、教室落实情况;
    (2)教师备课情况(教案、讲稿或课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质量等);
    (3)授课进度设计、教学手段应用情况;
    (4)教研室工作计划;
    (5)外聘教师的基本信息汇总;
    (6)教学设施及相关设备的情况;
    (7)教师出勤情况;
    (8)上学期期末考试有关资料回收、审查情况;
    (9)相关教学资料存档情况。
    2.检查方式
    各院(系)、教务处各科室自查,教务处抽查。院系、教务处各科室以书面形式写出自查报告,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情况汇总分析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期中教学检查(第9周~第11周)
    1.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类教学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改革、作业批改情况;
    (3)教学秩序情况,包括课堂教学秩序、停课调课制度的执行情况,按时上、下课等情况;
    (4)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验、实训课教学情况;
    (5)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6)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2.检查方式
    (1)期中检查采取院系自查,教务处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2)检查方法主要包括领导听课、教师相互听课、教管人员听课、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研室期中检查会议、教务处期中检查总结分析会议等形式;
    (3)期中检查结束后,各院系要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结合集中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的方法和措施,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以教学简报形式通报全院。
    四、期末教学检查(第17~18周)
    1.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门课程结课情况;
    (2)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包括考试课程、考场、监考巡考人员安排情况;
    (3)命题和试卷情况,包括试题格式规范、题量及难易程度、试卷文印及保密等情况;
    (4)阅卷、试卷分析、试卷和成绩回收等工作布置情况;
    (5)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情况;
    (6)教师学期教学总结和考核;
    (7)学院和院(系)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情况;
    (8)下学期教学任务、师资、教材等落实情况;
    (9)学期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2.检查方式
    学院统一部署,教学职能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按各自职责进行检查。教务处负责情况汇总分析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主要由教务处和各院系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及规定随机进行教学检查,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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