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疫情防控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不再安排寒假值班,为做好我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期间招生就业处开通线上咨询平台,解答毕业生关于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2021就业咨询QQ群:594671965);
二、寒假期间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盖章流程为:
第一步:学生将完善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拍照发给实习辅导员老师审核(就业推荐表需有辅导员老师鉴定意见和签字);
第二步: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老师在钉钉上发起用章申请并上传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照片,由招生就业处审核;
第三步: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将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快递至学院院办盖章。(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一办;收件人:院办;电话:0316-6058508)
三、各实习辅导员老师需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毕业生进行求职择业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并及时转发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招聘信息,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由政府部门和招生就业处组织的线上招聘活动,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四、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情况需落实一个、上传一个,各实习辅导员老师需按照就业数据统计核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收取毕业生就业材料,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并于每周四上午9点前将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招生就业处。
五、各实习辅导员老师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签约的“四不准”要求和就业数据统计规范。
六、毕业生如遇就业紧急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拨打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电话,以下电话24小时开机。
刘老师:15350716816
王老师:18631636353
张老师:15931634029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