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我院相关规定,在全面掌握新疆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的基础上,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评议、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产生了初审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6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7-853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