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数次跻身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前100名,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河北省卫生系统百佳医院”和“河北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国家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0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阅读原文)
应聘我院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骨科、肾内科、感染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神经内科、神经肌肉病科)医师岗位者,须初始学历为国家公办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起点的博士研究生,或初始学历为国家公办统招全日制一本起点且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背景的硕士研究生,或5+3一体化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且5年本科培养阶段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60%,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要求:
1、对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对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1年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英语等级不再要求。
2、医师岗位要求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或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一致;护理岗位要求各学历阶段均为护理学专业。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应聘人员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22室或220室。
相关要求:因个人原因不便来院的,也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人员亲笔签字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3)。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科阶段新生录取名册(须加盖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或提供《XX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等,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应聘我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医师岗位的5+3一体化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5年本科培养阶段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60%的成绩证明,并加盖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6)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务必按医院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规定比例(护理岗位比例为1:2;非护理岗位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对不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 (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由评委投票表决。
3、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对不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获得评委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另行公告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网站(https://www.cthhm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应聘者未按医院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369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