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结合医院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中心、皮肤科医疗技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适岗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程序,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求职人员可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须注明“公开招聘+应聘岗位”,邮箱为:qyzyrlzy@126.com。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
(三)报名材料:符合应聘条件的求职人员请下载《信息采集表》和《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按照表格内容和要求逐项、认真、如实填写(教育经历须从高中开始填写),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若有须提供)、资格证(若有须提供)等扫描件。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未按要求填报《信息采集表》《报名登记表》的、未提供相关扫描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笔试+面试+试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工考核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先经笔试程序,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工程序,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笔试、试工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医院电话、短信或官网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家庭背景”中进行说明。
(二)应聘者须承诺应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三)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通讯通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本院发布的考试及培训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0763—3126228。
未尽事宜由清远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