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规定,各二级学院在9月份组织开展了综合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学院奖学金评选,评选结果在二级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现将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名单后附)
公示期限为: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7日17:3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电话:0317—5556722。
附:2024—2025学年学院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