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深圳市康宁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
现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精神科医师(博士)12名。
(二)专职科研人员(博士)7名。
(三)精神科医师(硕士)11名。
(四)公卫医师(硕士)1名。
(五)临床药师(硕士)1名。
(六)药师(硕士)2名。
(七)科研教学部干事(硕士)1名。
(八)安心行动心理工作室干事(硕士)1名。
(九)麻醉医师1名。
(十)护士35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水平,能胜任所聘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三、薪酬待遇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建议模板)(附件3),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sb@skh.net,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各岗位报名材料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基础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PDF版个人简历(建议模版);
3.身份证正反面;
4.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需提供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目前在读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已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若有)。
(二)资格初审。
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格初审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三)面试。
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有关面试的具体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拟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办理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办理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五)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前达到岗位要求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622114、25603443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504室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