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关于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专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校(院)级审议等程序,现将 教师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姓名 | 学院 | 成果名称 |
焦锟 | 中医学院 | 《伤寒论选读》“思政铸魂-知识强基-实践赋能”三位一体教学体系构建 |
一、公示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止。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获奖名单或评审结果有异议,任何部门或个人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需明确异议理由、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及联系方式,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为保障异议处理的公平公正,不接受匿名异议,且异议内容需客观真实,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我们将对异议人信息及异议内容严格保密,并在收到异议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核查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异议人。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综合楼410
联系电话:0317—5556313
电子邮箱:1757561438@qq.com
特此公示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