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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关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的公示

浏览:25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6-04-10 分类:新闻-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院级审议等程序,现将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关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院级审议等程序,现将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序号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

负责人

团队主要成员(限4人)

1

线下一流课程

病理学

樊延宏、李雪华、高志红、路宇

2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中药学

李哲、赵树宏、张艳春、耿静

3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中药制药工程原理与设备

王春晖

赵岩峰、赵森、徐浩强、苏珊珊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针灸学

高春妹、席亚莉、李旭欣、马丽娜

5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于建德

李越、高国涛、赵彩丽、朱石平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自2026413日起至2026417日止。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任何部门或个人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需明确异议理由、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及联系方式,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为保障异议处理的公平公正,不接受匿名异议,且异议内容需客观真实,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我们将对异议人信息及异议内容严格保密,并在收到异议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核查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异议人。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综合楼410

联系电话:03175556313

电子邮箱:1757561438@qq.com

特此公示。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教务处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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