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教【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京中东字【2017】2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在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学院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工作组”经反复酝酿和讨论,提出了我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名单公布公示如下: 
18针推2班   陈昶晓
18中医15班  王誉睿
18健康服务与管理  李航
18临床8班  丁宇奇
18临床6班  薛灿
19临床6班  李玉来
18中医9班  任馨宇 
18中医4班  余梦婕 
19中医1班  黄学滢 
18医检1班  史建新
18中药2班  安夜凡
18制药班  舒兴美
18级护理8班  耿雪琴
19级护理3班  刘楚涵
18级护理3班  代荣
19级公管班  卢晴
18级工商3班  郑洁
17临床4班  张梦雪
17针推1班  金瑜婧
17中医12班  王鑫洋
17中医9班  罗雅格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2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6-605860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