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是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以及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加强班主任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性质
1.辅导员、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成为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2.辅导员、班主任是学校派到各学生班级团结、教育、指导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教师,是班集体的教育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学院与学生、任课教师之间密切关系的纽带,是沟通师生联系的桥梁。辅导员、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管理与考核,由各系负责具体监管与督导,并受教务处、就业实训处等职能部门相关的工作指导。
第二条辅导员、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备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上级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朝气蓬勃、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能做学生的表率,有严谨治学、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的工作作风。
3.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具有组织管理、宣传策划、调查研究及关系协调等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三条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3.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大局利益。
4.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第四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关心时事,正确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进行安全与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和调适,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的有关工作,协调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级各类奖优评先工作及违纪学生的处分、教育转化等工作;指导学生广泛开展文艺体育活动、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联系有关任课教师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学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高学习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8.抓好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指导并积极参加学生的党团或班会活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工作和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工作。
9.加强学生工作的日常学习和科学研究,做到每天工作有记载、学生管理有档案、各项工作有资料,不断积累、完善、总结、提高。
10.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及时贯彻和有效执行,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11.每学期初向所在系及学生处提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
12.积极参加学院和本系召集的各种工作会议和培训,定期向所在系党总支和学生处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如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13.定期召开年级会议和班会,经常跟班听课,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14.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巩固“双禁”、“四无”建设成果,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寝室卫生状况和遵章守纪情况,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15.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协助财务处及时收齐应交费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操作规程
1.新学年开始,辅导员、班主任应根据学院有关工作安排,迅速召开好第一次班会,对教、考特点、学习目的、专业思想、大学生活、就业指导、校规校纪等一系列问题组织开课前学前教育。
2.迅速组建一个工作能力强的班委会。第一学期初,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临时召集人,后以民主集中方式组建班委会。对不称职的班干部可以个别调整,使班委会不但具有民主性、代表性、先进性,同时也有利于班干部的相对稳定。
3.开学初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吃饭、住宿、通信、储蓄、交费注册、教材、课程表及教室安排事宜,使学生明白该做什么,该如何做,避免忙乱出错。
4.开课之后,辅导员、班主任要随堂听课,点名考核学生出勤,了解课程进度,掌握任课教师的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协调教与学之间的关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开水供应、安全用电、就寝秩序等。辅导员、班主任对于班级集体组织的课余及节假日活动,如体育比赛、唱歌、跳舞、讲演比赛、茶话会、座谈会、讨论会、辩论会等,都要亲临现场指导,不可放任自流,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保证活动效果及学生人身安全。
5.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召开班干部碰头会,每周定期召开班会,总结全班学习、生活、考勤等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6.辅导员、班主任应平易近人,热情关怀、爱护学生,与学生广交朋友,经常选择有代表性的学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7.辅导员、班主任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夕要做好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考试时都要亲临考场,了解学生应考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突发性问题;每学期期末,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总结班级工作,要将每个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及下学期开学日期、学费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以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情,也应及时通知家长,尽力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
8.辅导员、班主任要帮助应届毕业生办理和领取毕业文凭,组织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整理毕业生档案,并随时注意人才交流信息,组织学生应聘就业。
9.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每学年学生思想小结以及毕业班的毕业鉴定;组织应届毕业生开展各种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如组织学生合影留念、编写学生通信录等,以便师生间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六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方法
1.对学生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据实汇报,不可纵容或夸大失实。
2.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大事要目标明确,小事要安排具体。
3.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要认真负责,既反对事无巨细都反映,也反对大事不请示、不汇报的自由主义态度。
4.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依靠班干部管理班务。班主任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放任自流。
5.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主动征求学院领导、各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及兄弟班级对本班学生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要发扬民主,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七条辅导员、班主任权限
1.对学生错误行为有权批评,有权制止正在进行的任何错误行为和有违法规的不正当活动。
2.辅导员、班主任对所负责的班级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对学生班干部任用,学生入团、入党、评定奖助学金、评选先进、实训就业、表彰与处分等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3.班主任有权批准学生一天以下(含一天)的请假。
4.班主任有权在情况紧急时越级反映学生的情况。
第八条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做好班上五件事和班后五件事
第九条班上五件事
1.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查验入学通知书,并根据学生交费收据认真组织填写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
2.组织学生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学生卡片(一式两份),班主任要逐一认真检查卡片填写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3.向学生讲清学院的通信地址、邮编号码、储蓄银行、宿舍电话、周边交通、学生食堂、开水供应、生活日用品购置等有关问题。
4.发放教材、课表,告知学生开学典礼日期及近期活动安排。
5.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新生学习《学生手册》,并进行考试。
二、班后五件事
1.每天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帮助解决有关学习、生活问题。
2.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基本情况,了解学生报到后的思想动态,为选拔班干部和入学教育做好准备。
3.给学生讲解校规校纪及安全防范规定,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防止事故发生,消除隐患。
4.前一天,须召开一次班会,宣布参加开学典礼的组织纪律、集合地点、排队顺序、入场时间、场内位置等有关规定,公布本班学生临时负责人名单。
5.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考勤表,与教务处及任课教师联系,为“上好第一堂课”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辅导员、班主任调整变动应按如下要求做好交接交接内容
1.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新生花名册、学号、学生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党团员)。
2.学生卡及学生预交的照片,学生档案。
3.班委会的名单,班费收交、开支、结余、发票、现金。
4.课程表、教室钥匙及任课教师名单。
5.学生欠费名单及金额、书费的交纳、书本发放及结算情况。
6.学生历年的考勤登记表,学生历年受奖励或违纪处理意见有关资料(主要情由记录)。
7.学生历年的考试成绩登记册。
8.其他应交接的物品,如:办公用具、桌、椅等。
二、交接方法
1.辅导员、班主任调整变动时,由各系领导负责监交。
2.原任辅导员、班主任必须按交接内容,逐项准备,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原任班主任、接任班主任和监交领导各持一份。
3.原任辅导员、班主任离任后,由系领导负责召开该班级全体同学会议,宣布并介绍新任班主任。
4.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在一周内认真组织好一次班干部汇报会,了解班上的基本情况。
5.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在一周内组织召开好一次班会。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是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以及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加强班主任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性质
1.辅导员、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成为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2.辅导员、班主任是学校派到各学生班级团结、教育、指导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教师,是班集体的教育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学院与学生、任课教师之间密切关系的纽带,是沟通师生联系的桥梁。辅导员、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管理与考核,由各系负责具体监管与督导,并受教务处、就业实训处等职能部门相关的工作指导。
第二条辅导员、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备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上级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朝气蓬勃、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能做学生的表率,有严谨治学、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的工作作风。
3.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具有组织管理、宣传策划、调查研究及关系协调等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三条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3.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大局利益。
4.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第四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关心时事,正确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进行安全与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和调适,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的有关工作,协调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级各类奖优评先工作及违纪学生的处分、教育转化等工作;指导学生广泛开展文艺体育活动、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联系有关任课教师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学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高学习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8.抓好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指导并积极参加学生的党团或班会活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工作和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工作。
9.加强学生工作的日常学习和科学研究,做到每天工作有记载、学生管理有档案、各项工作有资料,不断积累、完善、总结、提高。
10.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及时贯彻和有效执行,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11.每学期初向所在系及学生处提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
12.积极参加学院和本系召集的各种工作会议和培训,定期向所在系党总支和学生处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如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13.定期召开年级会议和班会,经常跟班听课,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14.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巩固“双禁”、“四无”建设成果,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寝室卫生状况和遵章守纪情况,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15.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协助财务处及时收齐应交费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操作规程
1.新学年开始,辅导员、班主任应根据学院有关工作安排,迅速召开好第一次班会,对教、考特点、学习目的、专业思想、大学生活、就业指导、校规校纪等一系列问题组织开课前学前教育。
2.迅速组建一个工作能力强的班委会。第一学期初,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临时召集人,后以民主集中方式组建班委会。对不称职的班干部可以个别调整,使班委会不但具有民主性、代表性、先进性,同时也有利于班干部的相对稳定。
3.开学初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吃饭、住宿、通信、储蓄、交费注册、教材、课程表及教室安排事宜,使学生明白该做什么,该如何做,避免忙乱出错。
4.开课之后,辅导员、班主任要随堂听课,点名考核学生出勤,了解课程进度,掌握任课教师的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协调教与学之间的关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开水供应、安全用电、就寝秩序等。辅导员、班主任对于班级集体组织的课余及节假日活动,如体育比赛、唱歌、跳舞、讲演比赛、茶话会、座谈会、讨论会、辩论会等,都要亲临现场指导,不可放任自流,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保证活动效果及学生人身安全。
5.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召开班干部碰头会,每周定期召开班会,总结全班学习、生活、考勤等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6.辅导员、班主任应平易近人,热情关怀、爱护学生,与学生广交朋友,经常选择有代表性的学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7.辅导员、班主任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夕要做好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考试时都要亲临考场,了解学生应考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突发性问题;每学期期末,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总结班级工作,要将每个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及下学期开学日期、学费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以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情,也应及时通知家长,尽力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
8.辅导员、班主任要帮助应届毕业生办理和领取毕业文凭,组织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整理毕业生档案,并随时注意人才交流信息,组织学生应聘就业。
9.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每学年学生思想小结以及毕业班的毕业鉴定;组织应届毕业生开展各种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如组织学生合影留念、编写学生通信录等,以便师生间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六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方法
1.对学生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据实汇报,不可纵容或夸大失实。
2.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大事要目标明确,小事要安排具体。
3.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要认真负责,既反对事无巨细都反映,也反对大事不请示、不汇报的自由主义态度。
4.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依靠班干部管理班务。班主任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放任自流。
5.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主动征求学院领导、各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及兄弟班级对本班学生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要发扬民主,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七条辅导员、班主任权限
1.对学生错误行为有权批评,有权制止正在进行的任何错误行为和有违法规的不正当活动。
2.辅导员、班主任对所负责的班级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对学生班干部任用,学生入团、入党、评定奖助学金、评选先进、实训就业、表彰与处分等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3.班主任有权批准学生一天以下(含一天)的请假。
4.班主任有权在情况紧急时越级反映学生的情况。
第八条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做好班上五件事和班后五件事
第九条班上五件事
1.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查验入学通知书,并根据学生交费收据认真组织填写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
2.组织学生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学生卡片(一式两份),班主任要逐一认真检查卡片填写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3.向学生讲清学院的通信地址、邮编号码、储蓄银行、宿舍电话、周边交通、学生食堂、开水供应、生活日用品购置等有关问题。
4.发放教材、课表,告知学生开学典礼日期及近期活动安排。
5.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新生学习《学生手册》,并进行考试。
二、班后五件事
1.每天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帮助解决有关学习、生活问题。
2.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基本情况,了解学生报到后的思想动态,为选拔班干部和入学教育做好准备。
3.给学生讲解校规校纪及安全防范规定,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防止事故发生,消除隐患。
4.前一天,须召开一次班会,宣布参加开学典礼的组织纪律、集合地点、排队顺序、入场时间、场内位置等有关规定,公布本班学生临时负责人名单。
5.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考勤表,与教务处及任课教师联系,为“上好第一堂课”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辅导员、班主任调整变动应按如下要求做好交接交接内容
1.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新生花名册、学号、学生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党团员)。
2.学生卡及学生预交的照片,学生档案。
3.班委会的名单,班费收交、开支、结余、发票、现金。
4.课程表、教室钥匙及任课教师名单。
5.学生欠费名单及金额、书费的交纳、书本发放及结算情况。
6.学生历年的考勤登记表,学生历年受奖励或违纪处理意见有关资料(主要情由记录)。
7.学生历年的考试成绩登记册。
8.其他应交接的物品,如:办公用具、桌、椅等。
二、交接方法
1.辅导员、班主任调整变动时,由各系领导负责监交。
2.原任辅导员、班主任必须按交接内容,逐项准备,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原任班主任、接任班主任和监交领导各持一份。
3.原任辅导员、班主任离任后,由系领导负责召开该班级全体同学会议,宣布并介绍新任班主任。
4.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在一周内认真组织好一次班干部汇报会,了解班上的基本情况。
5.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在一周内组织召开好一次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