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教【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京中东字【2017】2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在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学院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工作组”经反复酝酿和讨论,提出了我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名单公布公示如下:
18针推2班 陈昶晓
18中医15班 王誉睿
18健康服务与管理 李航
18临床8班 丁宇奇
18临床6班 薛灿
19临床6班 李玉来
18中医9班 任馨宇
18中医4班 余梦婕
19中医1班 黄学滢
18医检1班 史建新
18中药2班 安夜凡
18制药班 舒兴美
18级护理8班 耿雪琴
19级护理3班 刘楚涵
18级护理3班 代荣
19级公管班 卢晴
18级工商3班 郑洁
17临床4班 张梦雪
17针推1班 金瑜婧
17中医12班 王鑫洋
17中医9班 罗雅格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2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6-605860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6日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教【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京中东字【2017】2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在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学院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工作组”经反复酝酿和讨论,提出了我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名单公布公示如下:
18针推2班 陈昶晓
18中医15班 王誉睿
18健康服务与管理 李航
18临床8班 丁宇奇
18临床6班 薛灿
19临床6班 李玉来
18中医9班 任馨宇
18中医4班 余梦婕
19中医1班 黄学滢
18医检1班 史建新
18中药2班 安夜凡
18制药班 舒兴美
18级护理8班 耿雪琴
19级护理3班 刘楚涵
18级护理3班 代荣
19级公管班 卢晴
18级工商3班 郑洁
17临床4班 张梦雪
17针推1班 金瑜婧
17中医12班 王鑫洋
17中医9班 罗雅格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2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6-605860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