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没有返校住宿,经学院研究决定,对该学期已交住宿费且未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按相关标准给予退费。现将退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7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廊坊校区0316-6058600,渤海校区0317-853992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1日
附件:(电脑端查看时,点击放大观看)
廊坊校区:
中西医临床学院
中医学院
中药学院、医检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中医养生康复学院
渤海校区:
护理学院
管理学院
因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没有返校住宿,经学院研究决定,对该学期已交住宿费且未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按相关标准给予退费。现将退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7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廊坊校区0316-6058600,渤海校区0317-853992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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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校区:
中西医临床学院
中医学院
中药学院、医检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中医养生康复学院
渤海校区:
护理学院
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