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推报 2019 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的要求,经院团委评审小组评选,择优推荐产生“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现公示如下:
宋颖 18级中医12班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9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6-6058875。
院团委
2020年7月3日
按照河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推报 2019 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的要求,经院团委评审小组评选,择优推荐产生“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现公示如下:
宋颖 18级中医12班
公示期限为:自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9日17:00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电话:0316-6058875。
院团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