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周济部长[2005]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制定的《学生手册》等一系列规定,为落实学院06年11月20日“巩固‘双百、四无’活动成果、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动员大会精神,从根本上消除吸烟引发火灾、喝酒导致犯罪等事故隐患,确保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批“会学习、会做事、会做人、会与人共处”的新一代“四会”大学生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经学院11月22日和12月4日两次工作会议研究,做出在“全院学生中进行‘禁烟、禁酒’的决定”(简称“双禁”),其内容如下:
一、禁止学生吸烟、喝酒
凡属东方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一律不得吸烟、喝酒。
二、加强“双禁”宣传教育
东方学院是医药卫生类高校,培养的是以医疗卫生为职业,以健身养生为楷模的新一代医药卫生高级人才;从事的是人类“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神圣、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为此,全院教职工特别是在管理一线的班主任、辅导员,要不断加强对学生热爱医药卫生专业思想教育,使每位东方学子都为加入医药卫生行列,成为一名能“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的医药卫生后备人才而倍感光荣和自豪,并以此为动力,在学习中不断增强“促进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和生存环境、提高人类身心健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积极地投身“禁烟、禁酒”的行列,成为站在“禁烟、禁酒”第一线的义务宣传员和职业战斗员。
三、从严处置违禁行为
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烟、喝酒均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予以相应处分。同时,取消其本学年各类先进个人参评、获奖资格,取消其担任各类学生干部资格(含社团);不得列为党、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德育考核列为不合格;本学年已经获得的个人先进称号,已经担当的干部职务等一律撤销;并取消所在班级年内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此外,学院实行“禁烟、禁酒”工作责任制。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层层负起责任,把“双禁”任务、责任和工作重点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一抓到底。
四、成立“双禁”领导小组
为确保“双禁”任务的圆满完成,学院决定成立以院长田宜春教授为组长的“双禁”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院团委、党办和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整个“双禁”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指挥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禁”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学生处,主要负责“双禁”计划的安排、进度的掌握、落实情况的收集和“双禁”成果的考核以及“违禁”典型的查处。其他各处、室、系均应同心同德、主动配合,共同为“双禁”出谋划策,积极工作,人人在“双禁”中经受考验、建功立业,争取在春节前取得“双禁”工作决定性胜利,使东方学院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平安、卫生、和谐校园。
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处、室、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周济部长[2005]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制定的《学生手册》等一系列规定,为落实学院06年11月20日“巩固‘双百、四无’活动成果、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动员大会精神,从根本上消除吸烟引发火灾、喝酒导致犯罪等事故隐患,确保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批“会学习、会做事、会做人、会与人共处”的新一代“四会”大学生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经学院11月22日和12月4日两次工作会议研究,做出在“全院学生中进行‘禁烟、禁酒’的决定”(简称“双禁”),其内容如下:
一、禁止学生吸烟、喝酒
凡属东方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一律不得吸烟、喝酒。
二、加强“双禁”宣传教育
东方学院是医药卫生类高校,培养的是以医疗卫生为职业,以健身养生为楷模的新一代医药卫生高级人才;从事的是人类“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神圣、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为此,全院教职工特别是在管理一线的班主任、辅导员,要不断加强对学生热爱医药卫生专业思想教育,使每位东方学子都为加入医药卫生行列,成为一名能“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的医药卫生后备人才而倍感光荣和自豪,并以此为动力,在学习中不断增强“促进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和生存环境、提高人类身心健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积极地投身“禁烟、禁酒”的行列,成为站在“禁烟、禁酒”第一线的义务宣传员和职业战斗员。
三、从严处置违禁行为
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烟、喝酒均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予以相应处分。同时,取消其本学年各类先进个人参评、获奖资格,取消其担任各类学生干部资格(含社团);不得列为党、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德育考核列为不合格;本学年已经获得的个人先进称号,已经担当的干部职务等一律撤销;并取消所在班级年内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此外,学院实行“禁烟、禁酒”工作责任制。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层层负起责任,把“双禁”任务、责任和工作重点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一抓到底。
四、成立“双禁”领导小组
为确保“双禁”任务的圆满完成,学院决定成立以院长田宜春教授为组长的“双禁”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院团委、党办和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整个“双禁”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指挥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禁”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学生处,主要负责“双禁”计划的安排、进度的掌握、落实情况的收集和“双禁”成果的考核以及“违禁”典型的查处。其他各处、室、系均应同心同德、主动配合,共同为“双禁”出谋划策,积极工作,人人在“双禁”中经受考验、建功立业,争取在春节前取得“双禁”工作决定性胜利,使东方学院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平安、卫生、和谐校园。
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