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需求,现将2018年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持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
通过审核向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中医养生学(点击下载)
监督举报电话:0316605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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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