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本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81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已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采集数据》登录,撰写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详见附件)。
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2020年12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16-6058517,邮箱:1035624195@qq.com,联系人:杨欣菊)。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点击下载)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