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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例会制度

浏览:7044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5-01 分类:东方文化-学院工会
    一、例会的内容:
    1.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提出月度、季度的工作任务;认真分析和总结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保证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定期搜集、研究和全面掌握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院党委及院委会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维护好学院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3.认真研究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其他需要列入例会的内容。
    二、例会的召开时间:
    1.例会一般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
    2.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调整会议召开的时间。
    三、例会的参加人员
    1.例会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
    2.例会由院工会委员和专职工会干部参加;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委员扩大会议;
    3.工会例会必须在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召开。
    四、例会的其他要求
    1.工会办公室应提前3天下达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内容及会议要求应做的各种准备工作;  
    2.每位与会人员都要进行认真的会前准备,每次会议都要提交一至两条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每次例会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和院委会做出书面汇报,切实当好党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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